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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(country)務院辦公廳關于(At)印發“十三五”全國(country)結核病防治規劃的(of)通知(國(country)辦發〔2017〕16号)
發布時(hour)間:2017-12-08 浏覽次數:42204次

“十三五”全國(country)結核病防治規劃

爲(for)進一(one)步減少結核病危害,加快推進健康中國(country)建設,根據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傳染病防治法》,結合深化醫改要(want)求,制定本規劃。

一(one)、防治現狀

結核病以(by)肺結核爲(for)主,是(yes)嚴重危害人(people)民群衆身體健康的(of)重大(big)傳染病之一(one)。“十二五”期間,各地(land)區、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、國(country)務院決策部署,依法履行結核病防治職責,落實各項防治措施,進一(one)步健全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,取得了(Got it)明顯成效。全國(country)結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趨勢,共發現并治療管理活動性肺結核患者427萬例,成功治療率保持在(exist)85%以(by)上(superior),肺結核報告發病率、死亡率明顯下降,基本實現了(Got it)“十二五”規劃目标。

同時(hour),我(I)國(country)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還面臨着諸多問題與挑戰。目前我(I)國(country)仍是(yes)全球30個(indivual)結核病高負擔國(country)家之一(one),每年新發結核病患者約90萬例,位居全球第3位。結核病發病人(people)數仍然較多,中西部地(land)區、農村地(land)區結核病防治形勢嚴峻。但我(I)國(country)現行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和(and)防治能力還不(No)能滿足新形勢下防治工作(do)需要(want),部分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診治條件較差,防治所需設施設備不(No)足,基層防治力量薄弱,流動人(people)口結核病發現和(and)治療管理難度大(big),公衆對結核病防治知識認知度不(No)高,防範意識普遍不(No)強。“十三五”時(hour)期是(yes)我(I)國(country)結核病防治的(of)關鍵時(hour)期,需要(want)各地(land)區、各有關部門采取有效可行措施,堅決防控疫情,保障人(people)民群衆身體健康。

二、總體要(want)求

(一(one))指導思想。全面貫徹黨的(of)十八大(big)和(and)十八屆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會精神,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(want)講話精神和(and)治國(country)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,認真落實黨中央、國(country)務院決策部署,按照“五位一(one)體”總體布局和(and)“四個(indivual)全面”戰略布局,牢固樹立和(and)貫徹落實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的(of)發展理念,堅持正确的(of)衛生(born)與健康工作(do)方針,以(by)深化醫藥衛生(born)體制改革爲(for)動力,強化結核病患者發現報告、診斷治療和(and)随訪服務等全環節管理,全面推進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,提升全民健康素質,爲(for)推進健康中國(country)建設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。

(二)工作(do)原則。堅持以(by)人(people)民健康爲(for)中心,堅持預防爲(for)主、防治結合、依法防治、科學防治,堅持政府組織領導、部門各負其責、全社會協同,堅持突出(out)重點、因地(land)制宜、分類指導,穩步推進結核病防控策略。

(三)規劃目标。到(arrive)2020年,政府領導、部門合作(do)、全社會協同、大(big)衆參與的(of)結核病防治機制進一(one)步完善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、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分工明确、協調配合的(of)服務體系進一(one)步健全,結核病防治服務能力不(No)斷提高,實現及早發現并全程規範治療,人(people)民群衆享有公平可及、系統連續的(of)預防、治療、康複等防治服務。醫療保障政策逐步完善,患者疾病負擔進一(one)步減輕。肺結核發病和(and)死亡人(people)數進一(one)步減少,全國(country)肺結核發病率下降到(arrive)58/10萬以(by)下,疫情偏高地(land)區肺結核發病率較2015年下降20%。

1.報告肺結核患者和(and)疑似肺結核患者的(of)總體到(arrive)位率達到(arrive)95%以(by)上(superior)。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(of)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(arrive)95%。肺結核患者病原學陽性率達到(arrive)50%以(by)上(superior)。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(people)群耐藥篩查率達到(arrive)95%以(by)上(superior)。

2.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達到(arrive)90%以(by)上(superior)。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肺結核患者規範管理率達到(arrive)90%以(by)上(superior)。

3.學生(born)體檢結核病篩查比例明顯提高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(of)結核病檢查率達到(arrive)90%以(by)上(superior)。公衆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(arrive)85%以(by)上(superior)。

4.所有地(land)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具備開展藥敏試驗、菌種鑒定和(and)結核病分子生(born)物學診斷的(of)能力。所有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具備痰塗片和(and)痰培養檢測能力。東中部地(land)區和(and)西部地(land)區分别有80%和(and)70%的(of)縣(市、區)具備開展結核病分子生(born)物學診斷的(of)能力。

5.實現基本醫療保險、大(big)病保險、醫療救助等制度與公共衛生(born)項目的(of)有效銜接。增加抗結核藥品供給,提高患者門診和(and)住院醫療費用(use)保障水平,減少患者因經濟原因終止治療,減輕患者負擔,避免因病緻貧、因病返貧。

三、防治措施

(一(one))完善防治服務體系。

1.健全服務網絡。各地(land)區要(want)明确省、市、縣三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,并予以(by)公布。各縣(市、區)要(want)根據當地(land)疫情、地(land)理、交通、人(people)口等因素确定1家或多家定點醫療機構,改善診療條件,方便患者就醫,基本實現普通肺結核患者診治不(No)出(out)縣。每個(indivual)地(land)市至少确定1家定點醫療機構負責診治耐多藥和(and)疑難重症肺結核患者。鼓勵三級醫院承擔定點醫療機構防治任務,重點收治基層轉診特殊病例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要(want)達到(arrive)呼吸道傳染病診療和(and)防護條件。

2.加強隊伍建設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定點醫療機構和(and)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要(want)配備專人(people)負責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。加強人(people)員培訓,提高承擔結核病診療和(and)防治管理工作(do)人(people)員的(of)服務能力。各地(land)區要(want)落實傳染病防治人(people)員衛生(born)防疫津貼政策,對工作(do)期間患結核病的(of)防治人(people)員按規定給予治療和(and)相應的(of)工傷或撫恤待遇。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考核激勵機制,調動防治人(people)員的(of)積極性,穩定防治隊伍。做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定點醫療機構和(and)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結核病防治人(people)員和(and)相關實驗室檢測人(people)員的(of)防護工作(do),降低防治人(people)員結核病感染率。

3.推進防治結合。各地(land)區要(want)完善結核病分級診療和(and)綜合防治服務模式,健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、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分工明确、協調配合的(of)服務體系。進一(one)步強化結核病報告和(and)登記管理制度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(born)機構發現肺結核患者和(and)疑似患者要(want)按照傳染病報告要(want)求進行網絡直報,并将其轉診至當地(land)定點醫療機構。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斷、治療、登記、定期複診檢查和(and)健康教育等,要(want)具備結核病痰塗片檢測、痰培養檢測及結核病分子生(born)物學診斷能力,地(land)市級定點醫療機構還要(want)具備藥敏試驗、菌種鑒定能力。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負責轉診、追蹤肺結核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有可疑症狀的(of)密切接觸者,并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制定的(of)治療方案,對患者居家治療期間進行督導管理,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健康教育等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結核病疫情監測與處置,組織開展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流行病學調查和(and)篩查,開展信息收集與分析,組織落實轉診追蹤和(and)患者治療期間的(of)規範管理,組織開展結核病高發和(and)重點行業人(people)群的(of)防治工作(do),開展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、技術指導及實驗室質量控制等工作(do)。

(二)多途徑發現患者。

1.加大(big)就診人(people)群中患者發現力度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(born)機構應當在(exist)診療和(and)健康體檢工作(do)中,加強對有咳嗽、咳痰兩周以(by)上(superior)或痰中帶血等肺結核可疑症狀者的(of)排查,發現肺結核疑似患者應轉診到(arrive)當地(land)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規範診治,并及時(hour)報告。

2.開展重點人(people)群主動篩查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定點醫療機構和(and)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要(want)相互配合,做好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(of)密切接觸者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(and)病人(people)、65歲以(by)上(superior)老年人(people)、糖尿病患者等結核病重點人(people)群的(of)主動篩查工作(do)。加強出(out)入境人(people)員結核病主動篩查工作(do),做好相應的(of)醫療和(and)防控措施。将結核病篩查納入學校入學、監管場所(監獄、看守所、拘留所、收容教育所、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強制醫療所等場所)入監(所)和(and)流動人(people)口等人(people)群的(of)健康體檢項目,早期發現傳染源。疫情高發的(of)縣、鄉、村要(want)開展肺結核普查。

3.及時(hour)發現耐多藥肺結核患者。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所有肺結核患者進行痰塗片和(and)痰培養檢測,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和(and)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(people)群進行耐藥篩查,并将耐多藥肺結核疑似患者轉至地(land)市級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耐藥檢測和(and)診斷。積極推廣耐多藥快速檢測技術,縮短診斷時(hour)間。開展耐藥監測工作(do),掌握結核病流行傳播規律和(and)菌株變異情況,優化防治政策。

(三)規範診療行爲(for)。

1.實施結核病診療規範。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要(want)根據肺結核門診診療規範、臨床路徑和(and)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規範等有關技術指南要(want)求,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療,推廣使用(use)固定劑量複合制劑。注重發揮中醫藥在(exist)結核病治療、康複中的(of)作(do)用(use)。定點醫療機構要(want)爲(for)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和(and)非定點醫療機構轉診患者建立綠色通道,及時(hour)安排就診。病情穩定的(of)患者要(want)轉回基層,由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提供健康管理服務,确保患者接受全程規範治療。規範醫務人(people)員診療行爲(for),落實定點醫療機構處方點評、抗結核藥品使用(use)、輔助用(use)藥等跟蹤監控制度。

2.探索實施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住院治療。有條件的(of)地(land)區要(want)開展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住院治療試點,逐步實現傳染期内患者住院治療。落實結核病感染控制措施,防止醫院内交叉感染。

3.規範耐多藥肺結核患者診療和(and)管理。定點醫療機構要(want)規範耐多藥患者住院治療,患者出(out)院後納入門診登記管理。各地(land)區可因地(land)制宜設立耐多藥患者住院治療點,對病情平穩但仍具有傳染性的(of)患者進行規範的(of)住院治療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(want)加強對耐多藥患者登記管理、診療随訪和(and)全療程督導服藥等工作(do)的(of)監管和(and)指導。

4.完善兒童結核病防治措施。提高卡介苗接種覆蓋率和(and)接種質量。各省(區、市)應當專門指定兒童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,對兒科醫生(born)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培訓,規範兒童結核病診斷和(and)治療服務。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的(of)兒童密切接觸者中發現的(of)潛伏期感染者進行重點觀察。

5.加強結核病醫療質量控制。各地(land)區要(want)完善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工作(do)機制,根據本地(land)實際制定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、規範和(and)具體實施方案,将結核病診療納入醫療質量控制工作(do)體系。各省(區、市)要(want)指定1家省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本省(區、市)結核病診療質量進行評估,并将評估結果作(do)爲(for)對醫院評價的(of)重要(want)依據。

(四)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務。要(want)按照國(country)家基本公共衛生(born)服務項目要(want)求做好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,并将服務質量納入對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的(of)考核内容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定點醫療機構和(and)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要(want)做到(arrive)患者轉診追蹤、治療管理等工作(do)全程無縫銜接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(and)定點醫療機構要(want)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的(of)培訓、技術指導和(and)督導。推行結核病患者家庭醫生(born)簽約服務制度。創新方法和(and)手段,充分利用(use)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爲(for)患者開展随訪服務,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。

(五)做好醫療保險和(and)關懷救助工作(do)。要(want)将臨床必需、安全有效、價格合理、使用(use)方便的(of)抗結核藥品按規定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。各地(land)區要(want)因地(land)制宜逐步将肺結核(包括耐多藥肺結核)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支付範圍。推進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,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行爲(for)和(and)費用(use)的(of)引導制約作(do)用(use)。按照健康扶貧工作(do)要(want)求,對符合條件的(of)貧困結核病患者及時(hour)給予相應治療和(and)救助,患者治療費用(use)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、大(big)病保險支付後,發揮醫療救助和(and)其他(he)補助的(of)制度合力,切實降低患者自付比例,避免患者家庭發生(born)災難性支出(out)而因病緻貧返貧。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别是(yes)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的(of)作(do)用(use),開展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的(of)關懷和(and)生(born)活救助。

(六)加強重點人(people)群結核病防治。

1.加強結核菌/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防控。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(and)病人(people)進行結核病篩查,在(exist)艾滋病流行重點縣(市、區),爲(for)結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檢測服務。負責結核病和(and)艾滋病診療的(of)定點醫療機構要(want)建立健全合作(do)機制,共同做好結核菌/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的(of)篩查、診治和(and)管理工作(do)。

2.強化學校結核病防控。加強部門合作(do),建立衛生(born)計生(born)、教育等部門定期例會和(and)信息通報制度。全面落實新生(born)入學體檢、因病缺課登記、病因追蹤、健康教育等綜合防控措施,對學校中的(of)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開展篩查,及早發現肺結核患者,加強治療管理,防止學校出(out)現聚集性疫情。進一(one)步加強學校結核病疫情監測和(and)處置,爲(for)學校開展結核病防控工作(do)提供專業培訓、技術指導等。

3.加強流動人(people)口結核病防控。按照屬地(land)管理原則,做好流動人(people)口結核病患者診斷、報告、轉診追蹤、信息登記和(and)治療、随訪服務等工作(do)。對跨區域治療的(of)患者,做好信息銜接。做好基本醫保異地(land)就醫直接結算工作(do)。加強流動人(people)口聚集場所宣傳教育,提高流動人(people)口結核病防控意識和(and)能力。

4.加強監管場所被監管人(people)員結核病防控。開展入監(所)體檢結核病篩查和(and)日常監測,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,對即将出(out)監(所)的(of)尚未治愈的(of)肺結核患者,監管場所應當及時(hour)做好轉介工作(do),将有關信息報送監管場所所在(exist)地(land)和(and)被監管人(people)員戶籍地(land)(或居住地(land))疾病預防控制機構,由地(land)方定點醫療機構繼續完成治療。

(七)保障抗結核藥品供應。完善藥品采購機制,根據藥品特性和(and)市場競争情況,實行分類采購,确保采購藥品質量安全、價格合理、供應充足。鼓勵各省(區、市)藥品采購機構探索開展抗結核藥品聯合采購。對臨床必需、市場價格低、臨床用(use)量小的(of)抗結核藥品實行集中挂網,由醫院與企業議價采購,保障治療用(use)藥需求。加強抗結核藥品質量抽檢,重點加強固定劑量複合制劑和(and)二線抗結核藥品注射制劑質量控制,确保藥品質量。規範抗結核藥品臨床使用(use),加強不(No)良反應報告監測和(and)管理。

(八)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。進一(one)步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信息化建設。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,提高結核病管理信息的(of)及時(hour)性、完整性和(and)準确性,規範結核病信息報告。将定點醫療機構納入國(country)家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統,及時(hour)掌握肺結核患者登記、診斷治療和(and)随訪複查等情況。結合區域人(people)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設,充分利用(use)定點醫療機構和(and)基層醫療衛生(born)機構現有信息系統收集數據,加強信息整合。逐步實現結核病患者篩查、轉診追蹤、診斷治療、随訪複查、治療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,實現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醫療衛生(born)機構、基本醫保經辦機構之間縱向、橫向的(of)信息共享。利用(use)遠程醫療和(and)遠程教育網絡,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指導和(and)培訓。

四、組織實施

(一(one))加強組織領導。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要(want)進一(one)步加強組織領導,将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作(do)爲(for)重要(want)民生(born)建設内容,納入當地(land)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(and)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,結合工作(do)實際制定本轄區結核病防治規劃及實施方案,落實各項防治責任,完成規劃任務。要(want)支持駐地(land)部隊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。

(二)落實部門職責。國(country)家衛生(born)計生(born)委要(want)充分發揮國(country)務院防治重大(big)疾病工作(do)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(of)統籌協調作(do)用(use),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本規劃并開展監督評估;加大(big)貧困地(land)區結核病防治力度,對農村貧困結核病患者進行分類救治;将結核病防治作(do)爲(for)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的(of)重要(want)内容;協調完善全國(country)結核病防治服務網絡和(and)專業隊伍;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(and)共享機制。中央宣傳部、新聞出(out)版廣電總局等部門要(want)配合國(country)家衛生(born)計生(born)委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公益宣傳,大(big)力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。國(country)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加強結核病防治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(born)基礎設施建設,改善結核病防治設施條件。教育部負責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,組織落實新生(born)入學體檢等學校結核病防控措施,創建良好學校衛生(born)環境,督導學校在(exist)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疫情報告,嚴防結核病疫情在(exist)校園内蔓延。科技部負責加強結核病疫苗、診斷試劑、治療藥物和(and)方案等新技術研究的(of)科技布局,推進科技重大(big)專項等科研項目對結核病防治研究工作(do)的(of)支持;将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納入科普宣傳工作(do)計劃。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負責組織協調抗結核藥品、試劑的(of)生(born)産供應,完善相關産業政策,支持企業加快技術改造,增強抗結核藥品創新和(and)生(born)産能力。公安部、司法部負責會同國(country)家衛生(born)計生(born)委對監獄、看守所、拘留所、收容教育所、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強制醫療所等場所的(of)被監管人(people)員開展結核病檢查和(and)治療管理;将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監管場所幹警和(and)醫務人(people)員的(of)崗位培訓和(and)教育内容,納入被監管人(people)員的(of)入監(所)和(and)日常教育内容。民政部負責拟訂社會救助政策,對符合條件的(of)貧困結核病患者按規定給予基本生(born)活救助和(and)醫療救助。财政部要(want)根據結核病防治需要(want)、經濟發展水平和(and)财力狀況,合理安排補助資金并加強資金監管,保障防治工作(do)開展,切實減輕肺結核患者就醫負擔。人(people)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(and)國(country)家衛生(born)計生(born)委負責完善醫保政策,推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,提高結核病患者醫療保障水平;将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内容。質檢總局負責加強口岸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,組織各直屬出(out)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落實口岸結核病疫情監測和(and)管理工作(do)。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加強對抗結核藥品的(of)審批和(and)質量監管,完善藥品質量抽驗機制。國(country)家中醫藥局負責指導各地(land)區運用(use)中醫藥技術方法在(exist)結核病診療中發揮作(do)用(use),組織開展中醫藥防治結核病研究,發揮中醫藥在(exist)防治耐多藥肺結核等方面的(of)優勢。國(country)務院扶貧辦負責加大(big)對建檔立卡貧困人(people)口中已治愈、有勞動能力的(of)結核病患者的(of)扶貧開發支持力度,做到(arrive)精準幫扶、無一(one)遺漏。中國(country)紅十字會總會等社會團體負責爲(for)貧困結核病患者提供人(people)道主義救助,開展健康教育和(and)關愛活動。

(三)加強宣傳教育。關注結核病預防、治療全過程,不(No)斷創新方式方法,充分發揮“12320”公共衛生(born)熱線、微博微信、移動客戶端等宣傳平台作(do)用(use),全方位、多維度開展宣傳工作(do),推動形成廣大(big)群衆積極支持、關注和(and)參與結核病防治的(of)良好社會氛圍。以(by)世界防治結核病日爲(for)契機,集中開展宣傳活動。深入開展百千萬志願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行動,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内容,将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(do)常态化、持續化。對結核病患者及其家屬、密切接觸者和(and)結核菌/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、學生(born)、流動人(people)口、老年人(people)、糖尿病患者等重點人(people)群,有針對性地(land)開展宣傳教育,增強宣傳教育實效。

(四)加強科研與國(country)際合作(do)。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(of)學術交流和(and)醫學教育,培養結核病防治人(people)才,提升防治人(people)員工作(do)能力和(and)研究水平。支持結核病防治研究,在(exist)結核病新型診斷試劑、疫苗和(and)藥物研發,中醫藥防治方案以(by)及耐多藥肺結核優化治療方案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。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國(country)際交流與合作(do),及時(hour)總結推廣科研成果和(and)國(country)際合作(do)經驗,爲(for)我(I)國(country)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提供技術支撐。

五、監督與評估

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要(want)定期組織對本地(land)區結核病防治工作(do)的(of)監督檢查,發現問題及時(hour)解決,并通報檢查結果和(and)工作(do)改進情況,可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考核評價,探索将考核結果作(do)爲(for)财政投入、醫保支付、職稱評聘等重要(want)依據。國(country)家衛生(born)計生(born)委要(want)會同有關部門不(No)定期開展對各地(land)區執行本規劃情況的(of)監督檢查,于(At)2020年組織開展規劃執行情況總結評估,結果報國(country)務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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