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總 則
1.1編制目的(of)
建立健全我(I)省應急管理體制和(and)工作(do)機制,明确各級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預防和(and)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(do)職責,進一(one)步提高我(I)省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能力,保障人(people)民群衆的(of)生(born)命财産安全,維護公共安全和(and)社會穩定,促進我(I)省經濟社會全面、協調、可持續發展。
1.2編制依據
根據憲法和(and)有關法律、法規、《國(country)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,結合我(I)省實際,制定本預案。
1.3分類分級
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(yes)指突然發生(born)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(big)人(people)員傷亡、财産損失、生(born)态環境破壞和(and)嚴重社會危害,危及公共安全的(of)緊急事件。
(1)突發公共事件分類。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發生(born)過程、性質和(and)機理,突發公共事件主要(want)分爲(for)四類:
1)自然災害:主要(want)包括水旱災害,山體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等地(land)質災害,暴雨(雪)、雷電、冰雹、大(big)霧、龍卷風等氣象災害,地(land)震災害,森林火災和(and)生(born)物災害等。
2)事故災難:主要(want)包括公路、水運、鐵路、民航等交通運輸事故,工礦商貿企業、公共場所等發生(born)的(of)各類安全事故,供水、供電、供油、供氣等事故,通信、信息網絡、建設工程、民爆物品、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,重大(big)生(born)物、化學事故,環境污染和(and)生(born)态破壞事故等。
3)公共衛生(born)事件:主要(want)包括傳染病疫情、群體性不(No)明原因疾病、食品安全和(and)職業危害、動物疫情以(by)及其他(he)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(and)生(born)命安全的(of)事件。
4)社會安全事件:主要(want)包括恐怖襲擊事件、經濟安全事件、涉外突發事件等。
(2)突發公共事件分級。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、嚴重程度、可控性和(and)影響範圍等因素,一(one)般分爲(for)四級:Ⅰ級(特别重大(big))、Ⅱ級(重大(big))、Ⅲ級(較大(big))和(and)Ⅳ級(一(one)般),作(do)爲(for)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和(and)分級處置的(of)依據。
1.4适用(use)範圍
本預案是(yes)省政府組織、指導、協調和(and)管理全省應急工作(do)的(of)總綱,适用(use)于(At)我(I)省行政區域内特别重大(big)、重大(big)突發公共事件以(by)及跨市(州)或超出(out)事發地(land)市(州)政府處置能力的(of)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應對工作(do)。
1.5工作(do)原則
(1)以(by)人(people)爲(for)本,減少危害。一(one)切從人(people)民的(of)根本利益出(out)發,把保障人(people)民群衆的(of)生(born)命财産安全作(do)爲(for)應急工作(do)的(of)出(out)發點和(and)落腳點,最大(big)限度地(land)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(of)人(people)員傷亡、财産損失和(and)社會危害。
(2)居安思危,預防爲(for)主。抓好突發公共事件預測、預警工作(do),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各項保障準備,增強全社會的(of)公共安全和(and)公衆的(of)自我(I)防護意識。
(3)統一(one)領導,分級負責。在(exist)省委、省政府統一(one)領導下,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類管理、分級負責、條塊結合、屬地(land)管理爲(for)主的(of)應急管理體制。省政府負責全省特别重大(big)、重大(big)突發公共事件以(by)及跨市(州)和(and)超出(out)事發地(land)市(州)政府處置能力的(of)突發公共事件(以(by)下簡稱需要(want)由省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(of)突發公共事件)的(of)組織領導工作(do);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本轄區内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(do)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(of)有關工作(do)。
(4)依法規範,加強管理。堅持依法行政,使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應急管理工作(do)規範化、制度化、法制化。
(5)快速反應,協同應對。充分整合、利用(use)現有資源,加強以(by)屬地(land)管理爲(for)主的(of)應急處置隊伍建設,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,建立統一(one)指揮、反應靈敏、功能齊全、協調有序、運轉高效的(of)應急管理機制。
(6)依靠科技,提高素質。充分運用(use)國(country)内外公共安全科研成果,利用(use)我(I)省科技力量進行應急技術開發,采用(use)先進的(of)監測、預測、預警、預防和(and)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,充分發揮應急專家隊伍和(and)專業人(people)員的(of)作(do)用(use),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科技水平和(and)指揮能力,避免應急不(No)足、應急不(No)當與應急過度;加強應急知識宣傳和(and)培訓教育工作(do),提高公衆自救、互救和(and)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素質。
1.6應急預案體系
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:
(1)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。總體應急預案作(do)爲(for)全省應急預案體系的(of)總綱,是(yes)省政府應對特别重大(big)、重大(big)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規範性文件。
(2)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。專項應急預案主要(want)是(yes)省政府和(and)省政府有關部門爲(for)應對某一(one)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(of)涉及數個(indivual)部門職責的(of)應急預案。
(3)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。部門應急預案是(yes)省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、專項應急預案和(and)部門職責,爲(for)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(of)預案。
(4)突發公共事件地(land)方應急預案。省以(by)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分類管理、分級負責的(of)原則,由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分别制定。
(5)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(of)應急預案。
(6)舉辦大(big)型會展和(and)文化體育等重大(big)活動,主辦單位制定并報當地(land)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備案的(of)應急預案。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和(and)預演、實施的(of)經驗教訓,由制定單位及時(hour)修訂、補充和(and)完善。
2.組織體系
2.1領導機構
省政府是(yes)負責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(do)的(of)行政領導機關,設陕西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(以(by)下簡稱“省應急委”)。
經省政府同意設立的(of)省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(含省安全生(born)産委員會等),是(yes)省應急委處置專項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專門應急指揮機構或綜合組織、協調機構。
屬國(country)家有關部門垂直管轄的(of)應急事項,省政府設相應的(of)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,負責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應急協調工作(do),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,負責相關應急處置的(of)專業指揮。
2.2辦事機構
省應急委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(以(by)下簡稱“省政府應急辦”),設在(exist)省政府辦公廳。省政府應急辦履行值守應急、信息彙總和(and)綜合協調職責,發揮應急信息運轉樞紐作(do)用(use);指導、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預防預警、應急演練、應急處置、調查評估、信息發布、應急保障和(and)宣傳培訓等工作(do)。
2.3工作(do)機構
省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(and)其他(he)規範性文件,負責相關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應急管理工作(do)。具體負責相關類别的(of)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和(and)部門應急預案的(of)起草與實施,貫徹落實省委、省政府和(and)上(superior)級主管部門有關決定事項;指導和(and)協助市(州)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預防、應急準備、應急處置和(and)恢複重建等工作(do)。
2.4市縣機構
省以(by)下各級政府是(yes)各自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(do)的(of)行政領導機構,負責各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應對工作(do)。
2.5專家組
省政府應急辦和(and)各地(land)、各相關部門負責建立應急專業人(people)才庫,根據實際需要(want)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。專家組的(of)主要(want)職責是(yes)爲(for)應急管理、指揮提供決策咨詢和(and)建議,必要(want)時(hour)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現場應急處置工作(do)。
3.運行機制
各級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預測預警、信息報告、先期處置、應急響應、恢複重建、調查評估機制,整合有關方面資源,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,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(and)指揮水平。各市(州)政府應當加強城市應急中心建設,建立統一(one)接報、分級分類處置的(of)應急平台,充分發揮其在(exist)應急救援工作(do)中的(of)骨幹作(do)用(use),協助周邊城鄉及時(hour)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(do);各級政府應當加強農村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,發揮農村基層組織在(exist)應急救援中的(of)基礎性作(do)用(use),增強農民群衆在(exist)突發公共事件中自我(I)防範、自救互救的(of)意識和(and)技能。
3.1預測與預警
3.1.1預測
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測機制。各級政府應急辦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突發公共事件預測工作(do),建立健全信息網絡,及時(hour)采集相關信息,分析突發公共事件發生(born)的(of)可能性、級别、趨勢和(and)危害程度,向同級政府和(and)上(superior)級主管部門提出(out)預測報告和(and)應對建議。
3.1.2預警級别及發布
根據預測分析結果,對可能發生(born)和(and)可以(by)預警的(of)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。
(1)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(of)危害程度、緊急程度、發展勢态、區域範圍,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預警從高到(arrive)低可劃分爲(for)Ⅰ級(特别嚴重)、Ⅱ級(嚴重)、Ⅲ級(較重)和(and)Ⅳ級(一(one)般)四個(indivual)級别,依次用(use)紅色、橙色、黃色和(and)藍色予以(by)表示。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級别的(of)界定,由省級各專項預案按照國(country)家标準予以(by)規定。
(2)Ⅰ級(特别嚴重)、Ⅱ級(嚴重)突發公共事件預警,經省政府批準後,以(by)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部門名義發布預警公告;Ⅲ級(較重)和(and)Ⅳ級(一(one)般)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預警由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視情況發布預警公告。
(3)預警公告内容包括突發公共事件類别、預警級别、預警區域或場所、預警期起始時(hour)間、警示事項、影響估計及應采取的(of)措施、發布機關等。預警公告發布後,預警内容需變更或解除的(of),應當及時(hour)發布變更公告或解除公告。
(4)預警公告的(of)發布、調整和(and)解除可通過廣播、電視、報刊、通信、信息網絡、警報器、宣傳車或組織人(people)員逐戶通知等多種途徑和(and)方式進行,對老、幼、病、殘、孕等特殊人(people)群以(by)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(and)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(of)公告方式。在(exist)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預警公告發布後,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發生(born)地(land)的(of)所有單位應及時(hour)向廣大(big)群衆傳遞預警信息。
預警區域内的(of)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别采取相應的(of)措施,做好啓動相關應急預案的(of)準備。
3.1.3預測預警系統
建立全省統一(one)的(of)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。各級政府應急辦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數據庫,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相互鏈接、資源共享。
3.2應急處置
3.2.1報告制度報告
①責任主體:突發公共事件發生(born)所在(exist)地(land)有關單位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應當及時(hour)将有關情況向當地(land)或上(superior)級政府、有關部門報告。各級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、單位是(yes)受理報告和(and)向上(superior)級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責任主體。
②報告時(hour)限和(and)程序:特别重大(big)和(and)重大(big)突發公共事件發生(born)後,事發地(land)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并在(exist)1小時(hour)内向上(superior)一(one)級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報告,逐級上(superior)報到(arrive)省政府的(of)時(hour)間距事件發生(born)不(No)得超過3小時(hour),不(No)得遲報、謊報、瞞報和(and)漏報。特殊情況下,可越級上(superior)報,但越級上(superior)報的(of)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同時(hour)報告上(superior)一(one)級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、單位。
③報告内容:突發公共事件發生(born)的(of)時(hour)間、地(land)點、性質、起因、影響及涉及人(people)員等情況和(and)采取的(of)應急措施,并根據事态發展和(and)處置情況及時(hour)續報。
3.2.2先期處置
發生(born)或确認即将發生(born)突發公共事件,事發地(land)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、有關單位在(exist)向上(superior)級報告的(of)同時(hour),必須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,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發展,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(do)。
發生(born)或确認即将發生(born)特别重大(big)、重大(big)突發公共事件,事發地(land)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政府主要(want)領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,組織、協調、動員當地(land)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(and)人(people)民群衆進行先期處置,及時(hour)對事件的(of)性質、類别、危害程度、影響範圍、防護措施、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(superior)報。
3.2.3應急響應
省政府應急辦、省政府有關部門接到(arrive)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後,必須在(exist)一(one)小時(hour)内,核實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性質、類别、危害程度、範圍、等級和(and)可控情況等,确認屬于(At)特别重大(big)、重大(big)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,立即提出(out)啓動相關預案的(of)應急響應建議,經省應急委領導批準實施。較大(big)、一(one)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由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應急預案作(do)出(out)規定。
3.2.4指揮與協調
需要(want)省政府組織處置的(of)突發公共事件,由省應急委或省政府有關應急指揮部統一(one)指揮或指導有關地(land)區、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(do)。
3.2.5應急結束
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或事發地(land)政府在(exist)現場應急處置工作(do)結束并确認危害因素消除後,向批準預案啓動的(of)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提出(out)結束現場應急的(of)報告。接到(arrive)報告的(of)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綜合各方面情況和(and)建議,作(do)出(out)終止執行相關應急預案的(of)決定,宣布應急狀态解除。
3.3恢複與重建
3.3.1善後處置
(1)事發地(land)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要(want)及時(hour)組織力量做好突發公共事件後期的(of)善後處置工作(do),盡快恢複正常的(of)生(born)産生(born)活秩序,做好疫病防治和(and)環境污染消除工作(do)。
(2)事發地(land)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(country)家有關規定,組織有關單位深入細緻地(land)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損害核定工作(do),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(of)傷亡人(people)員、應急處置工作(do)人(people)員依法給予相應的(of)撫恤和(and)補助。事發地(land)政府依法對征用(use)的(of)民用(use)場所、設備、設施和(and)其他(he)物資予以(by)恢複或适當補償。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(hour)做好有關單位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損失的(of)理賠工作(do)。
(3)事發地(land)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受災群衆的(of)正常生(born)活。
3.3.2社會援助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援助制度,鼓勵和(and)動員社會各界進行援助。工會、共青團、婦聯、紅十字會及慈善團體要(want)積極開展捐贈、心理疏導等社會援助活動。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要(want)加強對社會捐贈資金和(and)物資的(of)分配、調撥、使用(use)情況的(of)監督檢查。
3.3.3調查和(and)評估
(1)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後,事發地(land)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要(want)及時(hour)對應急處置工作(do)進行總結,提出(out)加強和(and)改進同類事件應急工作(do)的(of)意見和(and)建議,在(exist)善後處置工作(do)結束後15天内,以(by)書面形式報上(superior)級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。
(2)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會同事發地(land)市(州)政府組成調查組,及時(hour)對特别重大(big)、重大(big)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起因、性質、影響、責任、經驗教訓和(and)恢複重建規劃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,并提出(out)防範和(and)改進措施。屬于(At)責任事件的(of),應當對負有責任的(of)單位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提出(out)處理意見。
(3)市(州)政府和(and)省政府有關部門于(At)每年一(one)月份對上(superior)年度發生(born)的(of)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全面總結、分析和(and)評估,向省政府報告。
3.3.4恢複重建
特别重大(big)和(and)重大(big)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恢複重建工作(do)由省政府統籌安排。較大(big)和(and)一(one)般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恢複重建工作(do)由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。
3.4信息發布
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、及時(hour)、準确、客觀、全面的(of)原則,在(exist)突發公共事件發生(born)的(of)第一(one)時(hour)間向社會發布簡要(want)信息,随後适時(hour)發布初步核實情況、事态進展、政府應對措施、處置情況和(and)公衆安全防範措施等。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組織處置的(of)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信息發布,由省政府應急辦或省政府有關部門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。其他(he)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信息發布分别由事發地(land)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。信息發布形式按《陕西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》執行。
4.應急保障
各級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要(want)按照職責分工和(and)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應對工作(do),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人(people)力、物力、财力、交通運輸、醫療衛生(born)及通信等保障工作(do),保證應急救援工作(do)的(of)需要(want)、災區群衆的(of)基本生(born)活以(by)及恢複重建工作(do)的(of)順利進行。
4.1人(people)力保障
各級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、單位要(want)根據本地(land)、本部門、本單位易發生(born)的(of)各類突發事件,建立健全相應的(of)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(and)預備隊伍,建立聯動協調機制,提高裝備水平;動員社會團體、企事業單位以(by)及志願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(do)。要(want)加強以(by)鄉鎮和(and)社區爲(for)單位的(of)公衆應急能力建設,發揮其在(exist)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(of)重要(want)作(do)用(use)。
充分發揮解放軍、武警、預備役部隊和(and)民兵在(exist)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骨幹和(and)突擊作(do)用(use)。
4.2财力保障
各級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、财權劃分和(and)分級負擔原則,安排應急工作(do)預備費和(and)一(one)定數量的(of)日常工作(do)經費,保障應急支出(out)的(of)需要(want)。
各級财政和(and)審計部門要(want)對突發公共事件财政應急保障資金的(of)使用(use)及其效果進行監督管理和(and)評估。
4.3物資保障
省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,做好應急物資和(and)生(born)活必需品的(of)儲備管理,确保應急所需物資和(and)生(born)活用(use)品的(of)及時(hour)供應,并根據新材料、新設備的(of)應用(use)情況,及時(hour)調整儲備物資品種,提高科技含量。省發改委會同經委、民政廳、商務廳等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儲存、調撥和(and)供應的(of)協調工作(do)。
各級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(of)規定,做好相關物資儲備工作(do)。
4.4基本生(born)活保障
省民政廳等有關部門會同事發地(land)政府做好受災群衆的(of)基本生(born)活保障工作(do),确保災區群衆有飯吃、有水喝、有衣穿、有住處、有病能得到(arrive)及時(hour)醫治。
4.5醫療衛生(born)保障
省衛生(born)廳負責組建省級醫療衛生(born)應急專業救援隊伍,根據需要(want)及時(hour)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(and)疾病預防控制,并做好後續救治工作(do)。
省政府有關部門要(want)根據實際情況和(and)事發地(land)政府的(of)請求,及時(hour)爲(for)受災地(land)區組織提供藥品、器械等衛生(born)醫療設備。必要(want)時(hour),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(born)力量參與醫療衛生(born)救助工作(do)。逐步整合省、市、縣三級醫療衛生(born)急救網絡,根據區域特點和(and)輻射半徑,合理布設和(and)建立急救站(中心),确保有效、及時(hour)地(land)實施醫療救治和(and)疾病預防控制。
4.6交通運輸保障
交通、鐵路、民航等有關部門和(and)單位要(want)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(of)優先安排、優先調度、優先放行,确保運輸安全和(and)暢通。交通設施受損時(hour),有關部門、單位或當地(land)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。事發地(land)應急指揮機構要(want)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(use)程序的(of)規定,征用(use)必要(want)的(of)交通工具,确保災區受傷人(people)員、搶險救災人(people)員和(and)物資能夠及時(hour)、安全運送。
根據應急處置需要(want),事發地(land)政府有關部門要(want)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,開設應急救援“綠色通道”,保證應急救援工作(do)的(of)順利開展。
4.7治安維護
各地(land)公安部門、武警部隊依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(and)治安、交通秩序維護工作(do)。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,必要(want)時(hour)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,确保社會治安穩定、交通暢通。事發地(land)相關單位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必須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治安維護工作(do)。
4.8人(people)員防護
各級政府要(want)結合城市、農村人(people)口密度,指定和(and)建設一(one)批公共設施,作(do)爲(for)群衆應急疏散的(of)避險場所。要(want)建立和(and)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(and)程序,明确各級責任人(people),确保在(exist)緊急情況下公衆安全、有序的(of)轉移或疏散。
政府有關部門要(want)采取必要(want)的(of)防護措施,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(do),确保人(people)員安全。
4.9通信保障
省通信、信息産業、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組織、指導、協調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通信、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(do),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、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,建立有線和(and)無線相結合、基礎網絡與機動系統相配套的(of)應急通信、廣播電視系統,确保通信和(and)廣播電視暢通。
4.10公共設施保障
電力、石油、燃氣、煤炭、自來(Come)水等供應單位要(want)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要(want)求,确保應急狀态下事發地(land)居民和(and)重要(want)用(use)戶用(use)電、用(use)油、用(use)氣、用(use)煤、用(use)水的(of)基本需求。環保等部門和(and)單位要(want)加強對廢水、廢氣、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(of)監測和(and)處理。
4.11科技支撐
依托現有的(of)政務信息網絡,利用(use)技術平台,構建統一(one)的(of)應急信息收集、決策、管理、指揮系統。運用(use)國(country)内外公共安全監測、預測、預警、預防和(and)應急開發的(of)先進科研成果,不(No)斷改進應急技術裝備,提高公共安全領域的(of)科技水平。
科技部門、高等院校和(and)科研機構要(want)積極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(of)科學研究工作(do),加強應急技術裝備等方面的(of)研究開發,将應急科學研究工作(do)納入全省科技發展計劃,逐步提高應急處置工作(do)的(of)科技水平。
4.12法制保障
省政府法制部門要(want)組織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必需的(of)地(land)方性法規和(and)規章草案,并按立法程序提請審議和(and)發布實施,爲(for)應急管理工作(do)提供法制保障。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應急法律服務和(and)法制宣傳,及時(hour)爲(for)受災地(land)區群衆提供法律服務和(and)法律援助。
4.13氣象水文信息服務
各地(land)氣象部門要(want)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、預測和(and)預報,及時(hour)提供氣象分析資料,爲(for)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。
水利水文部門要(want)及時(hour)提供江河、湖泊、水庫水情的(of)實報和(and)預報,爲(for)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(and)信息服務。
5.監督管理
5.1預案演練
省政府應急辦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,定期組織跨部門、跨行業的(of)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演習。各地(land)和(and)各有關部門要(want)根據預案和(and)工作(do)需要(want),定期或不(No)定期組織專業性、綜合性和(and)群衆性的(of)應急技能訓練,并依據專項應急預案進行針對性演習。
5.2宣傳和(and)培訓
省政府應急辦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宣傳教育、培訓規劃,編制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通俗讀本,加強對應急指揮人(people)員、應急管理人(people)員和(and)各類應急救援人(people)員的(of)應急管理、專業知識和(and)技能的(of)培訓。
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事業單位、居委會和(and)村委會負責對本單位、本地(land)區的(of)人(people)員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(and)預防、避險、自救、互救等常識的(of)宣傳教育和(and)技能培訓。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(and)學校應當将應急基礎知識作(do)爲(for)教學的(of)重要(want)内容,設置應急教育課程,普及應急常識,增強師生(born)的(of)應急意識和(and)基本技能。廣播、電視、報紙、互聯網等新聞媒體,要(want)采取多種形式普及公共安全知識、應急管理知識、災害知識、防災救災和(and)自救知識,提高公衆應急救助能力,增強全民安全防範意識。
5.3檢查和(and)表彰
省政府應急辦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《陕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和(and)各專項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,督促有關地(land)方和(and)單位對應急工作(do)中存在(exist)的(of)問題進行整改。建立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(do)的(of)考核體系,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(do)納入政府工作(do)目标考核的(of)重要(want)内容。
各級政府和(and)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在(exist)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(do)中做出(out)突出(out)貢獻的(of)單位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給予表彰和(and)獎勵。
5.4責任追究
建立突發公共事件責任追究制度,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(of)有關責任單位和(and)責任人(people)員依法予以(by)處理。行政機關領導及其工作(do)人(people)員有下列情形之一(one)的(of),由行政監察機關或其上(superior)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;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(of),依法給予行政處分;構成犯罪的(of),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(1)不(No)按規定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工作(do)、應急準備工作(do),造成嚴重後果的(of)。(2)不(No)按規定報送和(and)公布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或者瞞報、謊報、遲報、漏報的(of)。(3)不(No)服從上(superior)級行政機關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(do)統一(one)領導和(and)組織管理的(of)。(4)不(No)及時(hour)采取措施處置突發公共事件,或者處置不(No)力導緻事态擴大(big)的(of)。(5)截留、挪用(use)、私分或者貪污應急資金或者物資的(of)。(6)恢複重建工作(do)不(No)力的(of)。(7)其他(he)需要(want)追究的(of)。
6.附則
6.1預案管理
本預案由省政府制定,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。省政府有關部門和(and)市、州政府按照本預案的(of)規定履行職責,并制定相應的(of)應急預案。省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的(of)變化,及時(hour)修訂本預案。
6.2發布實施
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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