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06年02月26日)
1.總 則
1.1編制目的(of)
有效預防、及時(hour)控制和(and)消除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及其危害,指導和(and)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應急處理工作(do),最大(big)程度地(land)減少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對公衆健康造成的(of)危害,保障公衆身心健康與生(born)命安全。
1.2編制依據
依據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傳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食品衛生(born)法》、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職業病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國(country)境衛生(born)檢疫法》、《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條例》、《國(country)内交通衛生(born)檢疫條例》和(and)《國(country)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,制定本預案。
1.3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分級
根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性質、危害程度、涉及範圍,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劃分爲(for)特别重大(big)(Ⅰ級)、重大(big)(Ⅱ級)、較大(big)(Ⅲ級)和(and)一(one)般(Ⅳ級)四級。
其中,特别重大(big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主要(want)包括:
(1)肺鼠疫、肺炭疽在(exist)大(big)、中城市發生(born)并有擴散趨勢,或肺鼠疫、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(indivual)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省份,并有進一(one)步擴散趨勢。
(2)發生(born)傳染性非典型肺炎、人(people)感染高緻病性禽流感病例,并有擴散趨勢。
(3)涉及多個(indivual)省份的(of)群體性不(No)明原因疾病,并有擴散趨勢。
(4)發生(born)新傳染病或我(I)國(country)尚未發現的(of)傳染病發生(born)或傳入,并有擴散趨勢,或發現我(I)國(country)已消滅的(of)傳染病重新流行。
(5)發生(born)烈性病菌株、毒株、緻病因子等丢失事件。
(6)周邊以(by)及與我(I)國(country)通航的(of)國(country)家和(and)地(land)區發生(born)特大(big)傳染病疫情,并出(out)現輸入性病例,嚴重危及我(I)國(country)公共衛生(born)安全的(of)事件。
(7)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認定的(of)其他(he)特别重大(big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。
1.4 适用(use)範圍
本預案适用(use)于(At)突然發生(born)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(of)重大(big)傳染病、群體性不(No)明原因疾病、重大(big)食物和(and)職業中毒以(by)及因自然災害、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(of)嚴重影響公衆身心健康的(of)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應急處理工作(do)。
其他(he)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(of)應急醫療救援工作(do),另行制定有關預案。
1.5 工作(do)原則
(1)預防爲(for)主,常備不(No)懈。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防範意識,落實各項防範措施,做好人(people)員、技術、物資和(and)設備的(of)應急儲備工作(do)。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情況要(want)及時(hour)進行分析、預警,做到(arrive)早發現、早報告、早處理。
(2)統一(one)領導,分級負責。根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範圍、性質和(and)危害程度,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實行分級管理。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的(of)統一(one)領導和(and)指揮,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,在(exist)各自的(of)職責範圍内做好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的(of)有關工作(do)。
(3)依法規範,措施果斷。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和(and)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要(want)按照相關法律、法規和(and)規章的(of)規定,完善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體系,建立健全系統、規範的(of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制度,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和(and)可能發生(born)的(of)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做出(out)快速反應,及時(hour)、有效開展監測、報告和(and)處理工作(do)。
(4)依靠科學,加強合作(do)。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工作(do)要(want)充分尊重和(and)依靠科學,要(want)重視開展防範和(and)處理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科研和(and)培訓,爲(for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。各有關部門和(and)單位要(want)通力合作(do)、資源共享,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。要(want)廣泛組織、動員公衆參與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應急處理。
2.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
2.1應急指揮機構
衛生(born)部依照職責和(and)本預案的(of)規定,在(exist)國(country)務院統一(one)領導下,負責組織、協調全國(country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,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的(of)實際需要(want),提出(out)成立全國(country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指揮部。
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(and)本預案的(of)規定,在(exist)本級人(people)民政府統一(one)領導下,負責組織、協調本行政區域内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,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的(of)實際需要(want),向本級人(people)民政府提出(out)成立地(land)方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指揮部的(of)建議。
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根據本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的(of)建議和(and)實際工作(do)需要(want),決定是(yes)否成立國(country)家和(and)地(land)方應急指揮部。
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(and)單位要(want)按照屬地(land)管理的(of)原則,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内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。
2.1.1全國(country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指揮部的(of)組成和(and)職責
全國(country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别重大(big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統一(one)領導、統一(one)指揮,作(do)出(out)處理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重大(big)決策。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性質和(and)應急處理的(of)需要(want)确定。
2.1.2省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指揮部的(of)組成和(and)職責
省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省級人(people)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,實行屬地(land)管理的(of)原則,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内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的(of)協調和(and)指揮,作(do)出(out)處理本行政區域内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決策,決定要(want)采取的(of)措施。
2.2日常管理機構
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設立衛生(born)應急辦公室(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指揮中心),負責全國(country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的(of)日常管理工作(do)。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及軍隊、武警系統要(want)參照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日常管理機構的(of)設置及職責,結合各自實際情況,指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日常管理機構,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内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的(of)協調、管理工作(do)。
各市(地(land))級、縣級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要(want)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内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的(of)日常管理工作(do)。
2.3專家咨詢委員會
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和(and)省級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。
市(地(land))級和(and)縣級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内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工作(do)需要(want),組建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咨詢委員會。
2.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
醫療機構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衛生(born)監督機構、出(out)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(yes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的(of)專業技術機構。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(want)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(people)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能力培訓,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(and)技術水平,在(exist)發生(born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時(hour),要(want)服從衛生(born)行政部門的(of)統一(one)指揮和(and)安排,開展應急處理工作(do)。
3.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監測、預警與報告
3.1監測
國(country)家建立統一(one)的(of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監測、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。各級醫療、疾病預防控制、衛生(born)監督和(and)出(out)入境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日常監測工作(do)。
省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要(want)按照國(country)家統一(one)規定和(and)要(want)求,結合實際,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(and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主動監測。
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和(and)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要(want)加強對監測工作(do)的(of)管理和(and)監督,保證監測質量。
3.2預警
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衛生(born)監督機構提供的(of)監測信息,按照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發生(born)、發展規律和(and)特點,及時(hour)分析其對公衆身心健康的(of)危害程度、可能的(of)發展趨勢,及時(hour)做出(out)預警。
3.3報告
任何單位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都有權向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和(and)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及其隐患,也有權向上(superior)級政府部門舉報不(No)履行或者不(No)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(of)部門、單位及個(indivual)人(people)。
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指定的(of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監測機構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(born)機構、衛生(born)行政部門、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地(land)方人(people)民政府和(and)檢驗檢疫機構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、環境保護監測機構、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爲(for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責任報告單位。執行職務的(of)各級各類醫療衛生(born)機構的(of)醫療衛生(born)人(people)員、個(indivual)體開業醫生(born)爲(for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責任報告人(people)。
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(want)按照有關規定及時(hour)、準确地(land)報告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及其處置情況。
4.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應急反應和(and)終止
4.1應急反應原則
發生(born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時(hour),事發地(land)的(of)縣級、市(地(land))級、省級人(people)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(of)原則,作(do)出(out)相應級别應急反應。同時(hour),要(want)遵循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發生(born)發展的(of)客觀規律,結合實際情況和(and)預防控制工作(do)的(of)需要(want),及時(hour)調整預警和(and)反應級别,以(by)有效控制事件,減少危害和(and)影響。要(want)根據不(No)同類别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性質和(and)特點,注重分析事件的(of)發展趨勢,對事态和(and)影響不(No)斷擴大(big)的(of)事件,應及時(hour)升級預警和(and)反應級别;對範圍局限、不(No)會進一(one)步擴散的(of)事件,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别,及時(hour)撤銷預警。
國(country)務院有關部門和(and)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(exist)學校、區域性或全國(country)性重要(want)活動期間等發生(born)的(of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,要(want)高度重視,可相應提高報告和(and)反應級别,确保迅速、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,維護社會穩定。
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要(want)采取邊調查、邊處理、邊搶救、邊核實的(of)方式,以(by)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發展。
事發地(land)之外的(of)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接到(arrive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情況通報後,要(want)及時(hour)通知相應的(of)醫療衛生(born)機構,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(of)人(people)員與物資準備,采取必要(want)的(of)預防控制措施,防止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在(exist)本行政區域内發生(born),并服從上(superior)一(one)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的(of)統一(one)指揮和(and)調度,支援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發生(born)地(land)區的(of)應急處理工作(do)。
4.2應急反應措施
4.2.1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
(1)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處理。
(2)根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處理需要(want),調集本行政區域内各類人(people)員、物資、交通工具和(and)相關設施、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(do)。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(and)運輸安全的(of),有關部門要(want)嚴格執行相關規定,防止事故發生(born)。
(3)劃定控制區域:甲類、乙類傳染病暴發、流行時(hour),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地(land)方人(people)民政府報經上(superior)一(one)級地(land)方人(people)民政府決定,可以(by)宣布疫區範圍;經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(people)民政府決定,可以(by)對本行政區域内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;封鎖大(big)、中城市的(of)疫區或者封鎖跨省(區、市)的(of)疫區,以(by)及封鎖疫區導緻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(country)境的(of),由國(country)務院決定。對重大(big)食物中毒和(and)職業中毒事故,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(and)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(of)範圍,劃定控制區域。
(4)疫情控制措施:當地(land)人(people)民政府可以(by)在(exist)本行政區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、集會、影劇院演出(out),以(by)及其他(he)人(people)群聚集的(of)活動;停工、停業、停課;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(of)公共飲用(use)水源、食品以(by)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;臨時(hour)征用(use)房屋、交通工具以(by)及相關設施和(and)設備。
(5)流動人(people)口管理:對流動人(people)口采取預防工作(do),落實控制措施,對傳染病病人(people)、疑似病人(people)采取就地(land)隔離、就地(land)觀察、就地(land)治療的(of)措施,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。
(6)實施交通衛生(born)檢疫:組織鐵路、交通、民航、質檢等部門在(exist)交通站點和(and)出(out)入境口岸設置臨時(hour)交通衛生(born)檢疫站,對出(out)入境、進出(out)疫區和(and)運行中的(of)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(people)員和(and)物資、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,對病人(people)、疑似病人(people)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(hour)隔離、留驗和(and)向地(land)方衛生(born)行政部門指定的(of)機構移交。
(7)信息發布: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發生(born)後,有關部門要(want)按照有關規定作(do)好信息發布工作(do),信息發布要(want)及時(hour)主動、準确把握,實事求是(yes),正确引導輿論,注重社會效果。
(8)開展群防群治:街道、鄉(鎮)以(by)及居委會、村委會協助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和(and)其他(he)部門、醫療機構,做好疫情信息的(of)收集、報告、人(people)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(born)措施的(of)實施工作(do)。
(9)維護社會穩定: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,平抑物價,防止哄搶;嚴厲打擊造謠傳謠、哄擡物價、囤積居奇、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(and)擾亂社會治安的(of)行爲(for)。
4.2.2衛生(born)行政部門
(1)組織醫療機構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(and)衛生(born)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調查與處理。
(2)組織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進行評估,提出(out)啓動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的(of)級别。
(3)應急控制措施:根據需要(want)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、預防服藥。
(4)督導檢查: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(country)或重點地(land)區的(of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進行督導和(and)檢查。省、市(地(land))級以(by)及縣級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内的(of)應急處理工作(do)進行督察和(and)指導。
(5)發布信息與通報: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(of)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及時(hour)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信息或公告。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及時(hour)向國(country)務院各有關部門和(and)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衛生(born)行政部門以(by)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情況。對涉及跨境的(of)疫情線索,由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向有關國(country)家和(and)地(land)區通報情況。
(6)制訂技術标準和(and)規範: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(of)突發傳染病、不(No)明原因的(of)群體性疾病、重大(big)中毒事件,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标準和(and)規範,及時(hour)組織全國(country)培訓。地(land)方各級衛生(born)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(of)培訓工作(do)。
(7)普及衛生(born)知識。針對事件性質,有針對性地(land)開展衛生(born)知識宣教,提高公衆健康意識和(and)自我(I)防護能力,消除公衆心理障礙,開展心理危機幹預工作(do)。
(8)進行事件評估: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,包括事件概況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、病人(people)救治情況、所采取的(of)措施、效果評價等。
4.2.3醫療機構
(1)開展病人(people)接診、收治和(and)轉運工作(do),實行重症和(and)普通病人(people)分開管理,對疑似病人(people)及時(hour)排除或确診。
(2)協助疾控機構人(people)員開展标本的(of)采集、流行病學調查工作(do)。
(3)做好醫院内現場控制、消毒隔離、個(indivual)人(people)防護、醫療垃圾和(and)污水處理工作(do),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(and)污染。
(4)做好傳染病和(and)中毒病人(people)的(of)報告。對因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(of)病人(people),任何醫療機構不(No)得拒絕接診。
(5)對群體性不(No)明原因疾病和(and)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,積累診斷治療的(of)經驗。重大(big)中毒事件,按照現場救援、病人(people)轉運、後續治療相結合的(of)原則進行處置。
(6)開展科研與國(country)際交流: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(of)診斷試劑、藥品、防護用(use)品等方面的(of)研究。開展國(country)際合作(do),加快病源查尋和(and)病因診斷。
4.2.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
(1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信息報告:國(country)家、省、市(地(land))、縣級疾控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信息收集、報告與分析工作(do)。
(2)開展流行病學調查:疾控機構人(people)員到(arrive)達現場後,盡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(and)方案,地(land)方專業技術人(people)員按照計劃和(and)方案,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(people)群的(of)發病情況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,提出(out)并實施有針對性的(of)預防控制措施;對傳染病病人(people)、疑似病人(people)、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,查明傳播鏈,并向相關地(land)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。
(3)實驗室檢測:中國(country)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(and)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定的(of)專業技術機構在(exist)地(land)方專業機構的(of)配合下,按有關技術規範采集足量、足夠的(of)标本,分送省級和(and)國(country)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,查找緻病原因。
(4)開展科研與國(country)際交流: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(of)診斷試劑、疫苗、消毒方法、醫療衛生(born)防護用(use)品等方面的(of)研究。開展國(country)際合作(do),加快病源查尋和(and)病因診斷。
(5)制訂技術标準和(and)規範:中國(country)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制訂全國(country)新發現的(of)突發傳染病、不(No)明原因的(of)群體性疾病、重大(big)中毒事件的(of)技術标準和(and)規範。
(6)開展技術培訓:中國(country)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全國(country)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(people)員的(of)應急培訓。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(people)員的(of)培訓工作(do)。
4.2.5衛生(born)監督機構
(1)在(exist)衛生(born)行政部門的(of)領導下,開展對醫療機構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(of)督導、檢查。
(2)圍繞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,開展食品衛生(born)、環境衛生(born)、職業衛生(born)等的(of)衛生(born)監督和(and)執法稽查。
(3)協助衛生(born)行政部門依據《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條例》和(and)有關法律法規,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工作(do)中的(of)違法行爲(for)。
4.2.6出(out)入境檢驗檢疫機構
(1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發生(born)時(hour),調動出(out)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,配合當地(land)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(of)應急處理工作(do)。
(2)及時(hour)上(superior)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信息和(and)情況變化。
4.2.7非事件發生(born)地(land)區的(of)應急反應措施
未發生(born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地(land)區應根據其他(he)地(land)區發生(born)事件的(of)性質、特點、發生(born)區域和(and)發展趨勢,分析本地(land)區受波及的(of)可能性和(and)程度,重點做好以(by)下工作(do):
(1)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(born)地(land)區的(of)聯系,及時(hour)獲取相關信息。
(2)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(of)人(people)員與物資準備。
(3)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(and)報告工作(do),必要(want)時(hour),建立專門報告制度。
(4)開展重點人(people)群、重點場所和(and)重點環節的(of)監測和(and)預防控制工作(do),防患于(At)未然。
(5)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(and)健康教育,提高公衆自我(I)保護意識和(and)能力。
(6)根據上(superior)級人(people)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(of)決定,開展交通衛生(born)檢疫等。
4.3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分級反應
特别重大(big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(具體标準見l.3)應急處理工作(do)由國(country)務院或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和(and)有關部門組織實施,開展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醫療衛生(born)應急、信息發布、宣傳教育、科研攻關、國(country)際交流與合作(do)、應急物資與設備的(of)調集、後勤保障以(by)及督導檢查等工作(do)。國(country)務院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性質和(and)應急處置工作(do),成立全國(country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,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(do)。事發地(land)省級人(people)民政府應按照國(country)務院或國(country)務院有關部門的(of)統一(one)部署,結合本地(land)區實際情況,組織協調市(地(land))、縣(市)人(people)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(of)應急處理工作(do)。
特别重大(big)級别以(by)下的(of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由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。超出(out)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(hour),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要(want)及時(hour)報請上(superior)級人(people)民政府和(and)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(and)支持。
4.4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反應的(of)終止
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反應的(of)終止需符合以(by)下條件: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隐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,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(born)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(of)病例出(out)現。
特别重大(big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由國(country)務院衛生(born)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,提出(out)終止應急反應的(of)建議,報國(country)務院或全國(country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後實施。
特别重大(big)以(by)下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由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,提出(out)終止應急反應的(of)建議,報本級人(people)民政府批準後實施,并向上(superior)一(one)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報告。
上(superior)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要(want)根據下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的(of)請求,及時(hour)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反應的(of)終止的(of)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(and)支持。
5.善後處理
5.1後期評估
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結束後,各級衛生(born)行政部門應在(exist)本級人(people)民政府的(of)領導下,組織有關人(people)員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處理情況進行評估。評估内容主要(want)包括事件概況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、病人(people)救治情況、所采取措施的(of)效果評價、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(exist)的(of)問題和(and)取得的(of)經驗及改進建議。評估報告上(superior)報本級人(people)民政府和(and)上(superior)一(one)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。
5.2獎勵
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人(people)民政府人(people)事部門和(and)衛生(born)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作(do)出(out)貢獻的(of)先進集體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進行聯合表彰;民政部門對在(exist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中英勇獻身的(of)人(people)員,按有關規定追認爲(for)烈士。
5.3責任
對在(exist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預防、報告、調查、控制和(and)處理過程中,有玩忽職守、失職、渎職等行爲(for)的(of),依據《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條例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(people)的(of)責任。
5.4撫恤和(and)補助
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要(want)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(do)緻病、緻殘、死亡的(of)人(people)員,按照國(country)家有關規定,給予相應的(of)補助和(and)撫恤;對參加應急處理一(one)線工作(do)的(of)專業技術人(people)員應根據工作(do)需要(want)制訂合理的(of)補助标準,給予補助。
5.5征用(use)物資、勞務的(of)補償
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工作(do)結束後,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、征用(use)有關單位、企業、個(indivual)人(people)的(of)物資和(and)勞務進行合理評估,給予補償。
6.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置的(of)保障
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爲(for)主,平戰結合,國(country)務院有關部門、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和(and)衛生(born)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組織建設,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監測和(and)預警工作(do),加強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(and)技術研究,建立健全國(country)家統一(one)的(of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預防控制體系,保證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的(of)順利開展。
6.1技術保障
6.1.1信息系統
國(country)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的(of)信息、技術平台,承擔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及相關信息收集、處理、分析、發布和(and)傳遞等工作(do),采取分級負責的(of)方式進行實施。
要(want)在(exist)充分利用(use)現有資源的(of)基礎上(superior)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,實現衛生(born)行政部門、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(of)信息共享。
6.1.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
國(country)家建立統一(one)的(of)疾病預防控制體系。各省(區、市)、市(地(land))、縣(市)要(want)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(and)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,強化醫療衛生(born)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(of)責任;建立功能完善、反應迅速、運轉協調的(of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機制;健全覆蓋城鄉、靈敏高效、快速暢通的(of)疫情信息網絡;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(and)實驗室設備條件;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,提高流行病學調查、現場處置和(and)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。
6.1.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
按照“中央指導、地(land)方負責、統籌兼顧、平戰結合、因地(land)制宜、合理布局”的(of)原則,逐步在(exist)全國(country)範圍内建成包括急救機構、傳染病救治機構和(and)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(land)在(exist)内的(of),符合國(country)情、覆蓋城鄉、功能完善、反應靈敏、運轉協調、持續發展的(of)醫療救治體系。
6.1.4衛生(born)執法監督體系
國(country)家建立統一(one)的(of)衛生(born)執法監督體系。各級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要(want)明确職能,落實責任,規範執法監督行爲(for),加強衛生(born)執法監督隊伍建設。對衛生(born)監督人(people)員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和(and)在(exist)崗培訓制度,全面提高衛生(born)執法監督的(of)能力和(and)水平。
6.1.5應急衛生(born)救治隊伍
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按照“平戰結合、因地(land)制宜,分類管理、分級負責,統一(one)管理、協調運轉”的(of)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救治隊伍,并加強管理和(and)培訓。
6.1.6演練
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衛生(born)行政部門要(want)按照“統一(one)規劃、分類實施、分級負責、突出(out)重點、适應需求”的(of)原則,采取定期和(and)不(No)定期相結合的(of)形式,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應急演練。
6.1.7科研和(and)國(country)際交流
國(country)家有計劃地(land)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相關的(of)防治科學研究,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、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、藥物治療、疫苗和(and)應急反應裝備、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,尤其是(yes)開展新發、罕見傳染病快速診斷方法、診斷試劑以(by)及相關的(of)疫苗研究,做到(arrive)技術上(superior)有所儲備。同時(hour),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的(of)國(country)際交流與合作(do),引進國(country)外的(of)先進技術、裝備和(and)方法,提高我(I)國(country)應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整體水平。
6.2物資、經費保障
6.2.1物資儲備
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要(want)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物資和(and)生(born)産能力儲備。發生(born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時(hour),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(do)需要(want)調用(use)儲備物資。衛生(born)應急儲備物資使用(use)後要(want)及時(hour)補充。
6.2.2經費保障
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,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(of)财政補助政策和(and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經費。應根據需要(want)對邊遠貧困地(land)區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工作(do)給予經費支持。國(country)務院有關部門和(and)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(country)際、國(country)内等多渠道籌集資金,用(use)于(At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工作(do)。
6.3通信與交通保障
各級應急醫療衛生(born)救治隊伍要(want)根據實際工作(do)需要(want)配備通信設備和(and)交通工具。
6.4法律保障
國(country)務院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(out)現的(of)新問題、新情況,加強調查研究,起草和(and)制訂并不(No)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法律、法規和(and)規章制度,形成科學、完整的(of)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法律和(and)規章體系。
國(country)務院有關部門和(and)地(land)方各級人(people)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(want)嚴格執行《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條例》等規定,根據本預案要(want)求,嚴格履行職責,實行責任制。對履行職責不(No)力,造成工作(do)損失的(of),要(want)追究有關當事人(people)的(of)責任。
6.5社會公衆的(of)宣傳教育
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人(people)民政府要(want)組織有關部門利用(use)廣播、影視、報刊、互聯網、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衆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知識的(of)普及教育,宣傳衛生(born)科普知識,指導群衆以(by)科學的(of)行爲(for)和(and)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。要(want)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(exist)普及衛生(born)應急知識和(and)衛生(born)科普知識方面的(of)作(do)用(use)。
7.預案管理與更新
根據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的(of)形勢變化和(and)實施中發現的(of)問題及時(hour)進行更新、修訂和(and)補充。
國(country)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(want)和(and)本預案的(of)規定,制定本部門職責範圍内的(of)具體工作(do)預案。
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地(land)方人(people)民政府根據《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條例》的(of)規定,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地(land)區實際情況,組織制定本地(land)區突發公共衛生(born)事件應急預案。
8.附 則
8.1 名詞術語
8.1.1重大(big)傳染病疫情是(yes)指某種傳染病在(exist)短時(hour)間内發生(born)、波及範圍廣泛,出(out)現大(big)量的(of)病人(people)或死亡病例,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(of)發病率水平的(of)情況。
8.1.2群體性不(No)明原因疾病是(yes)指在(exist)短時(hour)間内,某個(indivual)相對集中的(of)區域内同時(hour)或者相繼出(out)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病人(people),且病例不(No)斷增加,範圍不(No)斷擴大(big),又暫時(hour)不(No)能明确診斷的(of)疾病。
8.1.3重大(big)食物和(and)職業中毒是(yes)指由于(At)食品污染和(and)職業危害的(of)原因而造成的(of)人(people)數衆多或者傷亡較重的(of)中毒事件。
8.1.4新傳染病是(yes)指全球首次發現的(of)傳染病。
8.1.5我(I)國(country)尚未發現傳染病是(yes)指埃博拉、猴痘、黃熱病、人(people)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(exist)其他(he)國(country)家和(and)地(land)區已經發現,在(exist)我(I)國(country)尚未發現過的(of)傳染病。
8.1.6我(I)國(country)已消滅傳染病是(yes)指天花、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。
8.2 預案實施時(hour)間
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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